根據(jù)《清潔生產審核辦法》、《山東省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廳關于下達2023年度山東省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企業(yè)名單的通知》(魯環(huán)字[2023]36號)要求,現(xiàn)將我公司清潔生產審核工作相關信息予以公示。 一、基本信息 企業(yè)名稱:德州金茂化工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:張國權 企業(yè)所在地址:山東省德州市德州市陵城區(qū)迎賓北大街1922號 二、排放有毒有害物質的名稱、濃度和數(shù)量: 企業(yè)排放的污染物主要為: 1、廢氣 B2車間閃蒸干燥廢氣顆粒物、揮發(fā)性有機物、臭氣濃度,采用袋式除塵器技術處理,與B2車間熱風爐廢氣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、顆粒物匯總后,經1根15m排氣筒DA001排放;B2車間合成廢氣揮發(fā)性有機物、氯化氫、硝基苯類、臭氣濃度,采用“堿噴淋+除濕+活性炭”技術處理后,經1根15m排氣筒DA002排放;B1車間閃蒸干燥廢氣顆粒物、揮發(fā)性有機物、臭氣濃度,采用袋式除塵器技術處理后,與B1車間熱風爐廢氣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、顆粒物匯總后,經1根15m排氣筒DA003排放;原料儲罐廢氣氯化氫采用堿噴淋吸收,B1車間合成廢氣揮發(fā)性有機物、氯化氫、硝基苯類、臭氣濃度,采用“堿噴淋+除濕+活性炭”技術處理后,經1根15m排氣筒DA004排放;鍋爐廢氣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、顆粒物、林格曼黑度,采用低氮燃燒處理器處理后,經1根15m排氣筒DA005排放,目前處于停用狀態(tài);污水處理站廢氣揮發(fā)性有機物、臭氣濃度,采用“堿噴淋+活性炭吸附”技術處理后,經1根15m排氣筒DA006排放。無組織廢氣主要為生產過程中未收集的顆粒物、VOCs、臭氣濃度、氯化氫、硝基苯類。 根據(jù)公司例行監(jiān)測報告,B2閃蒸廢氣排氣筒 DA001 顆粒物、VOCs、臭氣濃度的最大排放濃度分別為2.2mg/m3、2.47mg/m3、467(無量綱),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均未檢出,滿足《揮發(fā)性有機物排放標準 第6部分:有機化工行業(yè)》(DB37/2801.6-2018)表1 Ⅱ時段標準要求、《區(qū)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》(DB37/2376-2019)表1重點控制區(qū)標準要求和《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GB14554-1993)表2標準要求(VOCs:50mg/m3、顆粒物:10mg/m3、二氧化硫:50mg/m3、氮氧化物:100mg/m3、臭氣濃度2000(無量綱));B2車間合成廢氣排氣筒 DA002 VOCs、氯化氫、硝基苯類、臭氣濃度的最大排放濃度分別為7.87mg/m3、7.73mg/m3、13.5mg/m3、977(無量綱),滿足《揮發(fā)性有機物排放標準 第6部分:有機化工行業(yè)》(DB37/2801.6-2018)表1 Ⅱ時段標準要求、《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》(GB16297-1996)表2標準要求和《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GB14554-1993)表2標準要求(VOCs:50mg/m3、硝基苯類:16mg/m3、氯化氫:100mg/m3、臭氣濃度2000(無量綱));B1車間閃蒸廢氣排氣筒 DA003 顆粒物、VOCs、臭氣濃度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的最大排放濃度分別為1.6mg/m3、1.99mg/m3、407(無量綱)、未檢出、4mg/m3,滿足《揮發(fā)性有機物排放標準 第6部分:有機化工行業(yè)》(DB37/2801.6-2018)表1 Ⅱ時段標準要求、《區(qū)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》(DB37/2376-2019)表1重點控制區(qū)標準要求和《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GB14554-1993)表2標準要求(VOCs:50mg/m3、顆粒物:10mg/m3、二氧化硫:50mg/m3、氮氧化物:100mg/m3、臭氣濃度2000(無量綱));B1車間合成廢氣排氣筒 DA004 VOCs、氯化氫、硝基苯類、臭氣濃度的最大排放濃度分別為3.24mg/m3、5.04mg/m3、4.33mg/m3、630(無量綱),滿足《揮發(fā)性有機物排放標準 第6部分:有機化工行業(yè)》(DB37/2801.6-2018)表1 Ⅱ時段標準要求、《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》(GB16297-1996)表2標準要求和《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GB14554-1993)表2標準要求(VOCs:50mg/m3、硝基苯類:16mg/m3、氯化氫:100mg/m3、臭氣濃度2000(無量綱));鍋爐房廢氣排氣筒DA005處于停產狀態(tài),未進行檢測;污水處理站廢氣排放口DA006 VOCs、臭氣濃度的最大排放濃度分別為2.84mg/m3、724(無量綱),滿足《有機化工企業(yè)污水處理廠(站)揮發(fā)性有機物及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DB37/3161-2018)表1標準要求(VOCs:100mg/m3、臭氣濃度800(無量綱))。 無組織廢氣顆粒物、VOCs、臭氣濃度、氯化氫的最大排放濃度分別為0.328mg/m3、0.72mg/m3、15(無量綱)、0.168mg/m3,硝基苯類未檢出,滿足《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GB 14554-93)表1標準要求、《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》(GB16297-1996)表2要求、《揮發(fā)性有機物排放標準 第6部分:有機化工行業(yè)》(DB37/2801.6-2018)表3標準要求(VOCs:2.0mg/m3、硝基苯類:0.010mg/m3、顆粒物:1.0mg/m3、氯化氫:0.2mg/m3、臭氣濃度20(無量綱))。 2、廢水 各車間清洗廢水,壓濾廢水、雨水,此外還有生活污水。生產廢水經管道收集后送公司污水處理站處理,污水處理站采用“三效蒸發(fā)器+污泥脫色絮凝+臭氧接觸氧化+曝氣+三級沉淀”處理工藝,進入光大水務(陵縣)有限公司二廠深度處理。 根據(jù)公司在線監(jiān)測及例行監(jiān)測報告,DW001排放口出水水質pH最大值為7.5,色度最大值為5倍,SS最大值為20mg/L,COD最大值為130mg/L,氨氮最大值為1.5mg/L,總磷最大值為1.38mg/L,總氮最大值為7.96mg/L,BOD5最大值為39.6mg/L,動植物油最大值為5.58mg/L,硝基苯類未檢出,能夠滿足《污水綜合排放標準》(GB8978-1996)表4三級標準要求及德州卓澳水質凈化有限公司協(xié)議標準要求(pH:6~9(無量綱)、SS:400mg/L、COD:400mg/L、氨氮:40mg/L、BOD5:230mg/L、色度:30倍、硝基苯類:5.0mg/L、動植物油:100mg/L、總氮:40mg/L、總磷:5mg/L)。 三、危險廢物的產生和處置情況: 1、危險固廢包括含鹽固廢、廢活性炭、廢機油、廢包裝袋、以及污水處理站的污泥,均由廠內危廢暫存間暫存后,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。 2、危廢貯存防控措施: ①地面與裙腳用堅固、防滲的建筑材料,建筑材料與危險廢物相容;②以存放裝載液體、半固體危險廢物容器的地方設置導流渠,并建有事故廢液收集池;③各類危險廢物分類收集、分類隔開存放;④貯存設施配備防爆照明設施、并設有消防器材;⑤按照規(guī)范張貼警示標示,危險廢物包裝粘貼危險廢物標簽;⑥危險廢物的貯存根據(jù)其特性選擇貯存器具,確保材質耐腐蝕、密封完好、牢固性強。 四、依法落實環(huán)境風險防控措施情況: 1、風險防范設施 風險物質主要為對硝基苯胺、亞硝酸鈉、鹽酸(30%)、H酸、DASA、間苯二胺、液堿等。 企業(yè)針對存在的環(huán)境風險,采取防范措施具體情況如下:罐區(qū)均已設防滲漏、防腐蝕、防淋溶、防流失措施。建設有事故水池(總容積1000m3),用于臨時收集事故廢水和泄露物質。 2、環(huán)境安全三級防范措施 一級防控體系:罐均設置了圍堰,當風險事故發(fā)生時,第一時間將事故控制在發(fā)生區(qū)域內,防止擴散。 二級防控體系:建設有事故水池(總容積1000m3),用于臨時收集事故廢水,切斷污染物與外部的通道,使事故狀態(tài)下的所有消防廢水得到有效收集。 三級防控體系:當發(fā)生重大事故,一、二級防控體系無法控制污染物料和事故廢水時,關閉排放口閥門,防止事故情況下物料經管線進入場外。同時,廠區(qū)門口配備沙袋,將事故廢水(消防廢水、洗消廢水等)控制在廠區(qū)內部,作為三級防控。事故結束后,根據(jù)廢水檢測成分委托具有資質單位處理。 3、突發(fā)性環(huán)境事件應急預案 公司2024年修訂了“突發(fā)環(huán)境事件應急預案”,并通過專家組評審和德州市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局陵城分局備案,備案編號分別為:371421-2024-009-M。公司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正常開展了“應急預案演練”,日常對職工進行環(huán)境保護知識培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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